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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8年12月04日 08:44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院通〔2018〕81号

  


 

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培养创新性人才,根据我校《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担任组长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选拔工作。各招生专业成立由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及教授五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核与选拔。

二、招生单位及导师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四个学院中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承担了国家863项目、973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导师。

本次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应包含在其学院2019年可招收博士导师名单内。

三、选拔对象和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的所有2017级在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选拔依据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0〕9号)。

五、选拔原则及要求

1.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2.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只能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六、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公布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12月6日前,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硕士导师签字同意后报所申请的且接受硕博连读专业的学院审核。

3.12月7日前,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者报研究生院。

4.12月10日-12月12日,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由选拔学院统一组织外语测试,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得接受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二部分由接受硕博连读学位点组织考核。由学位点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由学位点自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计分,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推荐名单。

5.12月14日以前,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领导小组批准。

七、上报学校的材料

1.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

2.入学后的论文、专著及其他科研成果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湖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审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5.硕博连读生承诺书(范本见附件3)

八、其它

1.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19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2.被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2019年下学期起按国家及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附件:

1.          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生汇总表(至研究生院网站学术学位培养科的“下载专区”板块下载)

2.湖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审核登记表(至研究生院网站学术学位培养科的“下载专区”板块下载)

3.硕博连读生承诺书(由研究生院提供给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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