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21年度省基金项目进行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0年立项且申请延期一年验收的项目,2021年立项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本年度验收报告均为在线填报,《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和《项目经费决算表》签字盖章后做成电子版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版。
对需要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请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验收申请原则上需提前2个月提出,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验收1次。
三、验收条件
项目执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验收: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具有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
2.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资助(附基金编号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论文复印件);
4.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CPCI》收录至少1篇(附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
5.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6.其它(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说明原因,可另加附页,须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论证签字盖章)。
以上支撑材料,请在“附件清单”上传电子版。
四、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等管理办法,对照验收条件,准备好有关专利、高级别项目合同书(计划书)、论著等支撑材料并逐项填写。
1.填写科技报告: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在办事快捷通道中,选择“填写科技报告”;请务必严格按照模板要求的格式填报并上传。
2.在线填报。负责人登录系统,点击“填写验收申请”下“进入填写”,浏览需要填写的信息并下载《报告模板》和《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
3.验收简况表填写及注意事项。支出金额的单位为“万元”,数额同经费决算表一致;实际完成年月填“2023-12-31”;验收条件可多选。
4.《项目经费决算表》填写及注意事项。决算表模板使用更新后的模板(新模板有间接经费)。
(1)负责人到学院科研办领取《项目收支明细账》,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由经财务处、科技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负责人到审计处(岳王亭旁边教务大楼一楼,进门左手边)进行审批盖章,注意到审计处审批时还需带好《项目收支明细账》。
(3)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5.完成论文、著作目录填写及注意事项。论文信息中应注明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
6.《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填写及注意事项。请按照项目研究成果总结提纲撰写,打印后签字。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评价,请负责人按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提纲进行自评并代填相关内容;三名小同行专家签字,由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或者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核签字;先到科技处审核后,再到校办办理。
7.附件清单,应上传主要验收支撑材料,如专利、论文、著作、高级别项目合同书等。
8.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在系统中结题,不需要提交纸质档;杰青、优青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再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会议结题。审核通过后,可生成《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项目结题工作完成,才可填报2024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
9.对提前或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登录账户在“填写变更单”,点击“重大事项变更”,选择“提前或延期验收”。按要求填写提前或延期验收,点击“提交变更单”,延期时间最多一年。
五、科技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申请结题项目还需通过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填写科技报告时,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撰写。
六、截止时间
验收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7:30。
七、联系人:龚艳红 88872579
学院科研办
20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