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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小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自考本科专业招生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21年11月15日 14:43浏览数:

各专业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因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小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秘书学、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艺术教育、动画、公共事业管理等十一个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已停招或者未开设,我校从2022年起将不能授予该批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相应学士学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到20248月),为避免考生入读后因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导致纠纷,现就2021年上述专业自考助学班招生问题再次通知如下:

第一、涉及上述专业的简章须写明授予学位情况,并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二、如果考生要读上述专业,须明确告知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但不能授予相应学位的情况,并由入读考生亲笔签署不能申请学位知情书。

以上内容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10

上一条:关于组织完成2021年10月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下半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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