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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师范大学2018-2019年度科研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9年11月25日 11:00浏览数:



关于开展湖南师范大学2018-2019年度科研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步伐,进一步调动我校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科研标兵、青年科研标兵、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在科学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人员和集体。

 

二、评选条件

 

所有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20191210日,且均须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参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除外),SCISSCIA&HCI收录论文以中信所提供数据为准。

 

(一) 科研标兵申报或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个人品德,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2)科研工作踏实,治学严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研成果突出。

 

2、申报自然科学类科研标兵需符合以下任意一条:

 

1)主持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类型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下同]、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校定SCI-TOP期刊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10篇(含10篇)以上;

 

4)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件(含6件)以上,并将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获转让经费30万元以上;

 

5)主持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或在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含5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或科研项目到账经费排名全校前10名,或横向项目到账经费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6)取得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与上述成果相当的其它科研成果。

 

3、申报人文社科类科研标兵需符合以下任意一条: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

 

2)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或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校定权威刊物目录中的刊物上);

 

3)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5)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科研项目到账总经费排名全校前10名,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或发表权威刊物论文1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

 

6)取得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与上述成果相当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青年科研标兵申报或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个人品德,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2)科研工作扎实,治学严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科研成果优秀。

 

3)申请人未满40周岁[197911日(含)后出生]

 

2、申报自然科学类青年科研标兵需符合以下任意一条:

 

1)达到自然科学类科研标兵申报条件;

 

2)主持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或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或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研究类);

 

3)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

 

4)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校定SCI-TOP期刊论文1篇或在SCI期刊发表论文8篇(含8篇)以上;

 

5)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含4项)以上,并将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6)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或在SCI二区以上(含二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或横向项目到账经费80万元(含80万元)以上;

 

7)取得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与上述成果相当的其它科研成果。

 

3、申报人文社科类青年科研标兵需符合以下任意一条:

 

1)达到人文社科类科研标兵申报条件;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发表权威刊物论文1篇(限发表在校定权威刊物目录中的刊物上),或重要刊物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三等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或以上奖励,或科研项目到账总经费排名全校前20名;

 

3)取得学校相关文件认定为与上述成果相当的其它科研成果。

 

(三)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科研管理规范有序。单位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科研成果考评体系科学合理,能激发科研队伍创新活力。

 

2、科研成效显著,为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单位在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人才、高显示度科研论著、发明专利、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科研经费数排名靠前。

 

3、综合协调与服务水平高。单位组织协调工作措施到位,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能高效组织各类项目和奖励的申报,能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及时报送年度检查报告、工作总结等;积极做好科研成果推介工作;科研管理创新性强,成效突出。

 

4、无国家级项目撤项、终止(特殊原因如发生不可抗力除外)。

 

(四)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2、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钻研业务,开拓创新;服务意识强,工作质量好,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科研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人数及奖励办法

 

(一)科研标兵

 

全校共评选10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各评选5人。

 

(二)青年科研标兵

 

全校共评选10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各评选5人。

 

(三)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全校共评选4个,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各评选2个。

 

(四)科研管理先进个人

 

全校共评选4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各评选2个。

 

四、个人或集体申请: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尽快与我联系,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科研标兵申报表》或《湖南师范大学青年科研标兵申报表》于121日之前发给我,学院将择优推荐到校科技处。

 

五、 联系方式

 

科研办:龚艳红  联系电话:88872579

               学院科研办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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