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课程与数学论培养方案

发布人:日期:2019年11月25日 10:53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年)

学科名称: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代码:040102

一、学科简介

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学校教育中与课程、教学相关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其发展同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历史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湖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200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数学课程与教学论自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张楚廷、李求来、沈文选、昌国良等教授先后担任本方向的研究生导师。目前担任本方向研究生导师的有:袁智强,吴仁芳,谢圣英,叶军等。

二、培养目标

1.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宽广的人文社会知识和扎实全面的教育专业知识和数学教育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数学教育研究和数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具备从事数学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4.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研究方向为数学学科教学论,具体内容包括如下6个方面。

1.数学课程论:主要研究数学课程标准和数学教材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数学课程的基本理论研究;数学课程标准的编制与实践研究;数学教材的编制与实践研究;数学课程标准的比较研究;数学教材的比较研究;国内外数学课程发展史研究等。

2.数学教学论:主要研究数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数学教学的逻辑基础、原则以及数学核心内容(概念、命题、问题解决和思想方法)的教学研究;数学教学模式研究;数学教学设计研究;数学教学技能研究等。

3.数学教育心理:主要研究数学教与学的心理理论与实践。包括:数学概念的理解研究;数学技能的习得研究;数学问题解决过程的研究;数学教与学中的情感因素研究;具体领域(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微积分等)的教与学的心理研究等。

4.数学教师教育:主要研究数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的理论与实践。包括:数学教师知识、信念和课堂实践等方面的研究;数学教师培养和培训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研究;数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实施与评价研究;数学教师教育教材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研究;国内外数学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比较研究等。

5.数学教育技术:主要研究数学教育技术的开发、使用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整合的基本理论研究;常见数学教育技术(例如,几何画板、超级画板、GeoGebraFathom动态数据软件,图形计算器等)在数学教与学中的应用研究;数学教育技术使用效果的评价研究;信息技术与数学教材整合的比较研究;智慧数学教育研究等。

6.数学竞赛:主要研究数学竞赛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数学竞赛的基本理论研究;数学竞赛的实践研究;国内外数学竞赛的比较研究等。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

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接受导师组的集体指导。导师需同时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进行指导和教育。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毕业

总学分

课程学分

学术

活动

学分

实践

环节

学分


总学分

公共必修课学分

学科必修课学分

方向限选课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分


30.0

26.0

6.0

6.0

6.0

8.0

2.0

2.0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公共必修课程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

1

笔试

必修


000010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

1

笔试

必修


300010001

硕士学位英语课程

48

3.0

1

笔试

必修


学科必修课程

300020001

课程理论研究

32

2.0

1

笔试

必修


300020002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32

2.0

1

笔试

必修


310030045

数学教育学

36

2.0

1

笔试

必修


方向限选课

310030046

数学教育心理学

36

2.0

2

笔试

必修


310030047

数学教育研究方法

36

2.0

2

笔试

必修


310030048

现代数学与中学数学

36

2.0

1

笔试

必修


任意选修课程

310040011

论文选读

36

2.0

3

考查

至少选8.0学分


310040123

数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36

2.0

2

考查


310040124

数学教育技术应用

36

2.0

2

考查


310040125

数学方法论

36

2.0

2

考查


310040126

奥林匹克数学研究

36

2.0

2

考查


310040127

数学史与数学教育

36

2.0

2

考查


310040128

数学教育国际比较

36

2.0

2

考查


310040129

数学教育哲学

36

2.0

2

考查


必修环节

sj0000001

实践环节

36

2.0

2

考查

必修


xs0000001

学术活动

48

2.0

2

考查

必修


补修课程

310070009

中学数学教学论

48

3.0

1

考查

至少选3.0学分,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选


必修

环节

xs0000001

学术活动


2.0


考查

必修


sj0000001

实践环节


2.0


考查

必修


说明:1)英语免修免考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非外国语专业)研究生英语学习管理办法》;2)任意选修课可选择非本培养方案内课程(含全校互通互选课程、微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等);3)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成绩需及格。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

国际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国际硕士研究生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及国际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七、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1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等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10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3.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等类别。实践环节占2学分,其中科研实践占1学分,教学实践或者社会实践占1学分。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八、学术论文发表

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在评奖学金时优先考虑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研究生。具体规定参见学院相关文件。

 

九、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四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管理办法》。

2.论文预审

论文预审是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进行的预评审,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试行)》。

3.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评阅与答辩的具体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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